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
发布时间:2021-08-30

本澄清文件适用于:南通港通海港区至通州湾港区铁路专用线一期工程220千伏迁改跨高速公路安全性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。

原文件中,第三部分,12.5  技术商务评分中:

序号

评审因素

评审标准

1

企业资质

(30分)

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,得基本分20分;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的,加5分;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的,加10分。

2

企业业绩

50分)

自20187月1日以来承担过公路水运工程相关安全评估或安全咨询、安全检查业务的,得基本分20分;承担过省级涉路施工相关指南编制工作的,每有一项加5分,最多加10分;承担过涉路工程安全影响评价业务的,每有一项加5分,最多加10分。

更正为:

序号

评审因素

评审标准

1

企业资质

(30分)

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,得基本分20分;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的,加5分;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的,加10分。

2

企业业绩

50分)

自20187月1日以来承担过铁路或公路水运工程相关安全评估或安全咨询、安全检查业务的,得基本分30分;承担过省级涉路施工相关指南编制工作的,每有一项加5分,最多加10分;承担过涉路工程安全影响评价业务的,每有一项加5分,最多加10分。

现将响应文件递交、截止和磋商时间延后调整为:

响应文件递交时间:2021年9月3日上午9点整到9点半(北京时间)

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:2021年9月3日上午9点半(北京时间)

磋商时间:2021年9月3日上午9点半(北京时间)

其他内容不变,详见招标文件。

 

 

南通港集团通海铁路建设公司

2021年8月30日